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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 名 须 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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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维护学员正当的权益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、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质量,学校根据市劳动局的指示,特制订学员须知如下:
一、失业、协保人员参加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,学费全免。
二、报名时需交培训补贴卡、2寸黑白照片2张,参加中级以上课程者还需提供相关初级技能证书复印件。
三、学员必须在开课前按规定交清相关学费或预付费,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四、一经报名,且学员出勤达3次,学校将一律不退费,但保留该学员的培训资格一年。
五、学员培训鉴定结束后,合格者将凭预付费收据退回预付费,不合格者将不退还预付费。
六、鉴定不合格的学员将在一年内可参加补考,补考费用由学员自负,补考合格后学校仍将按规定退还其预付费。
七、在培训期间,学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,不得随意迟到、早退或缺勤,对缺勤次数超过总次数1/3以上或严重违纪者,学校将有权取消其学习及鉴定资格。
八、学校机房免费向学员开放,即在非上课期间学员可以自由上机练习或实训。
九、在培训期间学员如对学校教学或服务不满,应主动及时地向校方反映,并进行友好协商,以便学校做出相应的改进或调整,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问题,可向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提出伸诉。
十、本须知自制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相关政府补贴政策以市局文件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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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内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
2003年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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